北京发改委核准群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点击次数:1219 次 更新时间:2018-06-27
近日北京发改委核准了群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据了解本工程建设用地规模4037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3400平方米。终期规模新增50兆伏安变压器4台,本期新增2台,变电容量100兆伏安。项目总投资12212.7万元。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群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8〕322号)和《关于核准群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8〕167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7规土选市政字0034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8规土条市政字0063号)文件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群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环审〔2018〕82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群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群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景山区首钢厂院内北辛安路西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规模4037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3400平方米。终期规模新增50兆伏安变压器4台,本期新增2台,变电容量100兆伏安。110千伏电缆出线4回,10千伏馈电出线40回。新建电力隧道长400米,利用规划新建及现状隧道敷设单回电缆长6480米(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2212.7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