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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万千瓦级机组年底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点击次数:2090 次  更新时间:2016-03-11

来源:中电新闻网     日期:16.03.10

燃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再提速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讯   记者   沈伟民    通讯员  马志强  报道 3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江苏燃煤发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再次提速,到今年该省百万千瓦级煤点机组将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80%以上的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也达到这一标准。

     超低排放,是指通过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除集成系统技术,对火电厂的煤电机组实施脱硫、脱硝、除尘等综合改造,使其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盐城等污染物的浓度全部达到燃气发电机组的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煤电机组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50%、30%和50%。

        江苏是经济大省,其煤电机组的数量和总容量都位居全国前列。因此,再打实施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江苏较早地启动了对煤电机组的脱硫、脱硝、出城等环保改造,“十一五”期间就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全覆盖,“十二五”前四年又基本实现了燃煤电厂脱硝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其3、4号机组于同年7月16日率先实现超低排放。1个半月后,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环保电价政策,即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煤电机组所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的补贴,有效激发了火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积极性。据统计,在江苏电网调度的大力支持下,截止2015年底,江苏共有135台1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6686万千瓦,已有52太事实了超低排放改造、总容量达2890万千瓦,其中,20台百万千瓦级煤电机组有11台完成了改造。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发文,推广江苏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的电价支持政策,还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东部地区原计划2020年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的提前至2017年总体完成,即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在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江苏迅速行动,决定对原提前两年即2018年低完成国家要求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的计划在提速。今年2月底,江苏发改委、环保厅、经信委、物价局和江苏能监办联合发布了《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2016年实施计划》,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全省百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80%以上的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均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同时,鼓励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实施大道超低排放标准的环保改造。

      据悉,经企业自报、地方初审,2016~2017年,江苏共有78台、总计3740万千瓦的没电机组计划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包括9台百万千瓦及机组在内共55台、2962万千瓦煤电机组在今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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