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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支持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设施用地

点击次数:1950 次  更新时间:2015-09-23

来源:中电新闻网  日期:15.09.23

      中电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赵文元   报道   近日,国体资源部等相关部委发出的《关于支持新产业太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指出,支持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充电设施用地。

    《意见》明确,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末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是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体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远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建设用地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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