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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成立电力市场专班

点击次数:363 次  更新时间:2023-03-31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成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覆盖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四地。

继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2016年成立“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专家组”,以及2022年,南方能源局发布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5省范围的《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后,全国又一个区域级电力市场体系作落地准备。

东北,曾是我国2004年第一个试点的区域电力市场。本次东北区域市场体系建设,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文精神一致。

根据该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东北电力市场工作机制规则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东北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清洁能源消纳,深化东北区城电力市场建设,决定成立东北区城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专班。

市场建设工作专班由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处、国网东北分部调控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其他组员分别选自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国网东北电力调控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五部、国网辽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吉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辽宁电科院、华能集团东北分公司、国家能源吉林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分公司、大唐辽宁分公司、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三峡新能源辽宁分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华能吉林发电公司。

专班工作职责包含:

(一)研究、制订东北区城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二)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三)审核交易规则、交易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

(四)对电力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建议方案。

(五)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东北区域电力发展实际,研究电力行业最新成果和最新政策。

东北区域内,辽宁省于2021年被列入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有消息称,辽宁将于今年9月开展电力现货模拟试运行,12月开展结算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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